⒈ 亦作“补注”。
⒉ 古书注释体式之一。对原有注释加以补充或驳正。
⒊ 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注释。
⒈ 亦作“补註”。
引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补注》:“而 刘昭 採其所捐,以为补注,言尽非要,事皆不急……多见其无识也。”宋 朱熹 《<楚辞集注>序》:“及 隋 唐 间,为训解者尚五六家……今亦漫不復存,无以考其説之得失。而独 东京 王逸 《章句》与近世 洪兴祖 《补注》并行於世。”《四库全书总目·楚辞·楚辞补注》:“兴祖 是编,列 逸 註於前,而一一疏通证明补註於后,於 逸 註多所阐发。”
⒊ 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注释。见“补注”。
引郭沫若 《<中国古代社会研究>新版引言》:“在这一次的改排中,我也尽可能地进行了删改;有因变动太大,不便删改的地方,则加上了补注,以免再度以讹传讹。”
1.逃避诛罚。
1.专管占卜﹑祭祀的人。
1.择地建筑住宅,即定居之意。
1.对生活困难者加以周济。语本《孟子.告子下》:"春省耕而补不足,秋省敛而助不给。" 2.增益匡助。
1.不停;不断。 2.用在动词后,表示动作的目的没有实现。
1.捕捉杀戮。
1.追捕。
1.发面饼。